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一种逃税行为,包括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以及介绍他人开具此类发票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国家税收法规,不得虚开增值税发票。
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及其逃税后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事以下虚开发票的行为:
一、不得为他人或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不得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不得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这些虚开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一旦发现,将由税务机关对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对于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罚款金额可在5万元以下;若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罚款金额则介于5万元至50万元之间。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行为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请大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杜绝任何形式的逃税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
特别提示: 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请大家切勿以身试法,自觉遵守税法,共同营造诚信纳税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