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头支票签发金额超过实际存款金额的,属于金融欺诈行为。对于骗取财物的行为,将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处罚不同,并可能面临罚款。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将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处罚,持票人可要求赔偿。屡次违规的出票人将被停止办理支票业务。
空头支票罚款规定
当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在付款时实际存在的存款金额时,此支票被视为空头支票。对于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将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涉及刑事、行政和民事三个方面。
一、刑事责任
对于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94条,构成金融诈骗犯罪。具体处罚如下:
1. 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行政责任
对于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31条,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票面金额的5%,但不低于1000元。同时,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三、民事责任
对于屡次(一般一个会计年度内三次以上)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出票人开户银行有权停止其办理支票业务。
为了维护金融秩序和保护各方权益,对于空头支票的行为,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各出票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签发空头支票,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