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应专人保管,年终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并遵守查阅、调用或复制手续。原始凭证不得外接,需使用或复制时须经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凭证保管期限和销毁手续需严格遵守会计制度规定,一般凭证至少保存10年,重要凭证长期保存。销毁时需开列清单并经批准。
财务会计凭证的存放与管理
会计凭证装订完毕后,应交由专人妥善保管。每年结束时,这些财会档案应移交至档案部门,由档案部门负责保管至少一年。在这一年期间,对已归档凭证的查阅、调用或复制,均需得到正式批准并遵循既定流程。对于原始凭证,外部单位不得直接接触。若其他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必须得到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明确批准,并只限于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凭证复印件,应在专门的登记簿上详细记录,并由提供人和接收人共同签名或盖章。
一、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
会计凭证的保管与销毁,必须严格遵循会计制度的明确规定。普通会计凭证应保存至少10年,而重要的凭证则需要长期保存。
二、会计凭证的销毁流程
当会计凭证保存期满,需要销毁时,必须详细列明清单,并遵循规定的手续。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任何单位都不得擅自随意销毁会计凭证。
三、管理与安全
对于会计凭证的存放,要确保其安全性与完整性。无论是存放于档案部门还是其他保管地点,都必须确保凭证不被损坏、丢失,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财务会计凭证的安全与完整,是每位财务人员的基本职责。这不仅是对企业财务信息的保护,也是对整个企业经济活动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