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孳息是指从抵押物中取得的收益。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导致抵押物被扣押时,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若未通知应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抵押权不涵盖该孳息。孳息需先用于支付收取费用。
抵押物孳息详解
抵押物的孳息,是从抵押物中获得的收益。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导致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时,抵押权人自扣押之日起有权收取两类孳息:
一、天然孳息
从抵押物中分离出的自然增长的收益,例如土地上的农作物、牲畜等。
二、法定孳息
抵押物可以产生的固定收益,如租金、利息等。但抵押权人在未通知应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关于扣押抵押物的事实时,抵押权的效力并不涉及该孳息。
若抵押物被扣押,所产生的孳息应先用于支付收取孳息的相关费用。
具体来说,当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债务,抵押物被依法扣押后,抵押权人有权利获取上述两类孳息,以确保债权得到部分或全部的清偿。这一规定确保了债权人的权益,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债务人的经济压力。但在实际操作中,抵押权人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