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特殊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特殊规定详解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享有一定的权利,但并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以下为具体规定:
一、有限合伙人的非事务执行行为
1.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与退伙:有限合伙人可以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事宜。
2.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有限合伙人有权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策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二、财务与审计相关权利
3. 参与选择审计机构:有限合伙人可参与选择承办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 获取财务会计报告:有限合伙人有权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 财务资料查阅权: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可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三、权益维护与诉讼权利
6. 主张权利与提起诉讼:当有限合伙企业在其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限合伙人可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
7. 督促执行事务合伙人行使权利:若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有限合伙人可督促其行使,或为了企业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四、其他权利
8. 提供担保:依法,有限合伙人有权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以上所述,明确了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权利范围,这些权利是有限合伙人在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前提下所享有的,确保了有限合伙人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