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业公司购入设备时,需根据设备单价和使用年限进行会计分录。高价设备且使用年限2年以上,计入固定资产和应交税费-进项税,贷款来自银行存款。低价设备则计入待摊费用。具体标准一般为单价2000以上计入固定资产,其他按性质分别计入低值易耗品或待摊费用。
购入设备的会计分录处理
对于尚未开业的公司,购置办公设备的会计分录需根据设备的价值和使用情况来记录。若设备单价较高,通常需计入固定资产。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当设备的单价较高,且其使用年限超过两年时,应将其视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这里的“较高”的具体标准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界定,但通常单价在2000元以上即可视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及待摊费用的处理
若设备单价不高,则通常计入待摊费用或低值易耗品。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对于这部分设备,可以根据其性质和用途来进一步细分,分别计入低值易耗品或待摊费用。这里的“不高”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界定。但具体的分界点可以根据企业规定或行业惯例来确定。一般来说,单价低于一定金额的设备或办公用品可以归为低值易耗品或待摊费用。但无论如何,都应确保会计分录的准确性,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