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特定财产如建筑物、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和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若以这些财产设定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这一规定确保了抵押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抵押权设立与登记的重要性
根据《物权法》明确,对于特定的财产设定抵押,如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获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抵押权的设立生效。
关于抵押登记的具体规定:
一、抵押物的范围
对于如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等明显的不动产,以及通过特定方式获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荒地等,若用作抵押,必须办理登记。
二、抵押权的生效时间
一旦完成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正式设立。这意味着,只有在登记后,抵押权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关于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对于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若作为抵押物,同样需要办理抵押登记。从登记之日起,其抵押权生效,受法律保护。
为确保权益,相关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物权法》的规定,确保抵押物得到合法、有效的登记。这样,不仅保障了债权人的权益,也为抵押交易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