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其他所得,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非居民企业的收入全额进行源泉扣缴,相关成本费用不得扣除。转让财产所得需扣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其他所得参照前述规定执行。
应税所得及应纳税额计算详解
对于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各类收益,如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财产转让所得等,均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些税款实行源泉扣缴制度,确保税收的及时缴纳。
对于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及租金等收入,按收入全额计征。即支付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均需纳入计税范围,相关的成本费用不得扣除。在财产转让所得方面,以收入全额减去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其他来源的所得,同样需参照前述规定执行。其中,“收入全额”指的是非居民企业从支付人处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计算应纳税额时,公式为: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
一、源泉扣缴制度
对于非居民企业的各类应税所得,实行源泉扣缴,确保税收的及时缴纳,避免税款流失。
二、收入全额计征
对于非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利息等收入,按收入全额计征。支付人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均纳入计税范围,相关成本费用不得扣除。
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
非居民企业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其他所得的处理
非居民企业在华取得的其他各种来源的收入,参照前述规定执行,确保各类所得均依法纳税。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最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实际的征收率,计算出应纳税额,确保税收的准确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