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将抵债资产视同销售,按公允价值确认出售收入或处置损益;二是以出售价款清偿债务,按债务重组的处理原则确认重组损益。债务人账务处理包括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的抵偿,涉及应付账款、主营业务收入、税费、营业外收入和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的借贷处理。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当以非现金资产来清偿债务时,应详细分解为两部分进行处理。
一、资产转出与视同销售处理
1. 当使用库存材料或商品产品来抵偿债务时,应视为销售行为。需按照公允价值确认出售收入或处置损益。账务处理为:借方正为应付账款,贷方则为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同时,应交纳的税费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并确认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二、固定资产抵偿债务处理
1. 首先转销账面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
2. 接着支付清理费用,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
3. 确认债务重组利得,借应付账款,贷固定资产清理(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确认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4. 最后确认固定资产处置利得。若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成本费用,则为处置利得,借固定资产清理,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利得;反之则为损失,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
具体的会计处理应严格按照上述步骤进行,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