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转本月净利润的会计分录操作包括:将收入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将费用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形成本年利润的贷方余额或借方余额。年度结束时,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根据需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等。结转后,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中体现,如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未弥补的亏损。
结转本月净利润的会计分录操作如下:
首先,记录收入的会计分录:
借:收入类科目
贷:本年利润
随后,记录费用的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费用类科目
结转后,“本年利润”的贷方余额表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而借方余额则表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年度终了时的结转操作: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同时或反向,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具体的分录包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再贷相应的科目如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以及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或转作股本的股利。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未分配利润的金额;若出现借方余额,则代表未弥补的亏损金额。值得注意的是,“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除“未分配利润”以外的其他明细科目在完成结转后应无任何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