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贷款支付规定是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制定的。对于单笔支付金额超过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的贷款,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贷款人受托支付由银行直接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而借款人自主支付则由借款人自行支付。该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包括总投资在5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固定资产贷款支付规定详解
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固定资产贷款支付,存在明确的操作指导和支付标准。以下为具体规定:
一、单笔支付限额与支付方式
当单笔支付金额超过总投资额的5%或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时,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这是为了确保大额资金的合理使用与流向得到有效监控。
二、贷款资金支付方式
1. 贷款人(银行)受托支付:贷款人直接将资金支付给借款人指定的交易对象,确保资金用于约定的用途。
2. 借款人自主支付:借款人根据自身的需求,自主支付给交易对象。
三、固定资产贷款定义及范围
固定资产贷款特指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不论贷款人在内部如何划分贷款种类,只要其用途为固定资产投资,均应遵循此规定。固定资产投资的范畴参考国家统计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涉及总投资在5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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