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登记记账凭证的摘要应清晰表明补充的是哪一天的哪一号凭证,以及具体日期和凭证号。在会计核算中,当发现账簿记录金额少于应记金额时,可采用补充登记法。按原会计分录,用蓝字补作一张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注明“补充登记”,以补足原少记金额。
补充登记记账凭证的摘要编写指南
在企业的会计核算过程中,补充登记记账凭证是纠正账簿记录错误的一种常见方法。当发现已登记的记账凭证中的金额小于应记金额时,便需要采用补充登记法。在编写此类凭证的摘要时,必须明确标注补充的是哪一天的哪一号凭证,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具体步骤如下:
1. 清晰标注日期和凭证号。在摘要栏中,首先写明“补充登记”字样,紧接着注明原凭证漏记的具体日期及凭证编号。
2. 使用正确的会计分录。按照原会计分录的科目及对应关系,补作一张记账凭证。确保新凭证的借贷方向与原凭证一致。
3. 填入正确金额。将少记的金额以蓝字形式填入金额栏内,确保金额准确无误。
4. 注明补充原因。在摘要栏中详细说明本次补充登记的原因,即原凭证中金额记录不足。
5. 入账操作。根据补作的记账凭证,将原少记金额补足,确保账簿记录的完整性。
例如,若某企业发现3月5日的凭证编号001中的金额记录少了500元,那么在补充登记记账凭证的摘要中,可以编写为:“补充登记3月5日凭证编号001,原金额少记500元。”通过这样的方式,既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又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