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是指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在付款人处的实际存款金额。根据相关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将受到罚款,罚款金额为票面金额的5%且不低于1000元。若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可采取加处罚款、拍卖查封财物或划拨冻结存款等措施。这些规定旨在维护金融秩序和保障支付安全。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详解
当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在付款时实际存在于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时,此支票被视为空头支票。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若出票人故意签发空头支票或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并非以骗取财物为目的,中国人民银行将对其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支票面额的5%,但不低于1000元。
对于违反规定的出票人,若其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逾期罚款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资产查封与冻结
根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查封、扣押的财物进行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以抵缴罚款。
三、法律强制执行
若上述措施无效,出票人仍不履行处罚决定,银行将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出票人在签发支票时,应确保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以支持支票金额,避免签发空头支票,以免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