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时间起始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固定资产应按月计提折旧。新增固定资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减少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不计提。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提前报废也不补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估计价值计提折旧,竣工后按实际成本调整。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重新确定折旧方法和寿命后计提。大修理期间照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时间起始详解
固定资产折旧是一个重要的会计操作,其计提时间起始有以下具体情况。
首先,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对于当月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并不从当月开始,而是从下一个月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某固定资产在当月购置并投入使用,那么在该月的会计记录中不计提折旧。相反,对于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需计提折旧,但从下月起不再计提。
其次,当固定资产已经提足折旧,无论其是否仍在使用,均不再继续计提折旧。若固定资产提前报废,也不会再进行补提折旧。
再者,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估计价值确定成本,并据此计提折旧。待竣工决算完成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已计提的折旧额不需要调整。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其账面价值会转入在建工程,在此期间不计提折旧。当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为固定资产后,将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剩余使用寿命进行折旧的计提。
最后,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期间,其折旧计提不受影响,照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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