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期限根据合营合同的规定而定。如果合营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合营各方需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出资。若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未按时出资视同合营企业自动解散。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合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在营业执照颁发后一定期限内支付购买金。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期限详解
一、关于出资缴付的期限
对于合营合同内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情况,合营的各方应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全部出资。若合营合同约定分期缴付出资,则合营各方首次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15%,且应在营业执照签发后的三个月内完成缴纳。
二、出资未按时缴付的后果
如果合营的各方未能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出资,将视为合营企业自动解散,合营企业的批准证书也将自动失效。对于守约方,应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完成出资缴付。若违约方逾期仍未缴付,将视为违约方放弃合同中的所有权利,并自动退出合营企业。
三、外国投资者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合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在合营企业的营业执照颁发后的三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额。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支付期限,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在营业执照颁发后的六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并在一年内完成全部购买金的支付。
以上为合营企业中出资期限的相关规定,各合营方需严格遵守,确保出资的及时到位,以保障合营企业的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