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只有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才能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其他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完成的文件或证明,如材料请购单、生产通知单等,都不能作为记账凭证的编制依据。
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依据的是哪些文件或资料
经济合同并不能作为直接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在会计实务操作中,任何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完成的文件或证明,均不能作为会计核算的凭据。
对于记账凭证的编制,《会计法》有着明确的要求。所依据的必须是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这一要求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以下是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依据的实例:
一、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虽为商业交易的重要文件,但在未证明业务完成前,不能作为会计记账的直接依据。
二、其他文件
1. 材料请购单:仅作为采购材料的申请,在未实际采购和验收前,不能作为记账依据。
2. 生产通知单:此单据仅指示生产活动,未涉及实际交易和财务记录,故不能作为记账依据。
在会计工作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每一笔账目都有充分的、经过审核的凭证作为依据。这样,我们提供的会计信息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为企业的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