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本票和支票是三种不同的支付工具,主要区别在于基本当事人数量和关系、是否需要承兑、付款责任承担方式以及追索权等方面。汇票涉及三个当事人,需承兑;本票只有两个当事人,付款人为出票人自身,无需承兑;支票涉及出票人和付款人,一般即期支付,无需承兑。三种票据的追索权和付款责任也有所不同。摘要完。
汇票、本票与支票的区别与共同点
汇票、本票与支票是金融交易中常见的票据形式。它们在基本当事人构成、资金关系、承兑需求及追索权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汇票包含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其中,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一定需先有资金关系。汇票可以是远期,需要承兑。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存在承兑人,则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持有人在票据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本票的基本当事人较为简单,包括出票人(同时也是付款人)和收款人。由于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人,因此不存在资金关系。本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
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有资金关系。支票的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支票通常为即期,无需承兑。持有人对出票人有追索权。
共同点:
1. 三种票据都具有支付功能,用于金融交易中的结算。
2. 都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并保证支付。
3. 都具有一定的有效期。
在了解这些票据的特点后,可以更好地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选择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