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会计凭证的分类,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按形成来源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按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这些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确保了账簿记录的准确性。
会计凭证的分类与编制程序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作为经济业务的初始文件,是记录与证明交易发生的书面证据。它在业务发生时即行取得或填制,承载着丰富的经济信息,具备较高的法律效力。原始凭证按其来源可分为:
1. 外来原始凭证:与外部单位发生经济往来时,从外部获取的凭证,如购货时的发货票、收款时的收据等。
2. 自制原始凭证:由本单位内部人员或部门,在执行某些经济业务时填制的凭证,如入库单、领料单、现金存款单等。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又称为传票,是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内容,按照会计分录要求编制的依据性凭证。由于原始凭证种类繁多、格式各异,不经过归纳整理难以直接用于记账。在正式记账前,需将其转化为记账凭证以确保账簿的准确性。记账凭证按业务内容可分为:
1. 收款凭证:用于记录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入的凭证,如现金收款凭证和银行存款收款凭证,通常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后的收款收据编制。
2. 付款凭证:用于记录现金及银行存款支付的凭证,包括现金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由出纳人员依据审核后的付款单据编制。
3. 转账凭证: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其他经济业务,即转账业务,它是根据相关的转账业务原始凭证编制的。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的初始记录,而记账凭证则是将这些记录转化为会计语言,以便进行后续的账务处理。在会计工作中,对凭证的准确编制与分类是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