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融资租赁的纳税规定根据服务类型有所不同。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税率分别为13%和6%。对于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国家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予以退还。此外,融资租赁企业和金融租赁企业还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出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
经营性融资租赁的纳税指南
自2019年4月1日起,针对企业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定为13%。而对于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适用的税率则为9%。对于提供的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因其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故税率为6%。
对于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纳税人,国家实施了“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当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时,超出部分可立即申请退税。这一优惠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并不在此范围内。
除了上述的“即征即退”优惠,被国家认定的融资租赁企业和金融租赁企业还可享受出口退税的政策。出租方需在首份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前往主管国家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
一、增值税税率及纳税行为
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13%。
2.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9%。
3.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属于贷款服务,税率6%。
二、税收优惠
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特别是当实际税负超过3%时。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和金融租赁企业还可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出租方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