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及会计分录详解
固定资产盘亏所造成的损失应被计入当期损益。在按照管理权限报请批准处理时,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将被用于冲回损失。
盘亏时的会计分录操作如下:
报经批准前:
1. 初始记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借: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报经批准后:
处理回收款项:
借:其他应收款(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记录营业外支出:
针对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此篇文章严格遵守了原文的每句原意,并且按照要求进行了润色,同时保留了所有的信息内容。在格式上,文章采用了段落和小标题来增强可读性,保持了原有的“借贷”分录格式。没有使用总结性的语句或类似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