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的其他综合收益计算方式为公允价值减去账面价值的贷方差额。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永久退出使用且无法再产生经济利益时,应终止确认。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实际收到的处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账面价值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的其他综合收益计算方法
在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计算其他综合收益的关键在于理解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具体方法如下:
其他综合收益的计算公式:
其他综合收益 = 公允价值 - 账面价值的贷方差额。当企业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如该房产永久退出使用且预期无法产生经济利益,应终止确认该项投资。
处置过程的详细计算:
1. 出售、转让或报废时的计算:
当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发生毁损时,首先扣除其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
处置收入 = 实际收到的金额。
账面价值 = 所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相关税费 = 涉及到的交易税费。
损益 = 处置收入 - 账面价值 - 相关税费。
其中,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而所处置的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则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分录格式:
借:其他业务收入 (实际收到的处置收入)
贷:其他业务成本 (所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贷:应交税费 (相关税费)
贷:其他综合收益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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