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验收入库需要制作原始凭证,包括入库单、验收单和发票等。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若发票尚未收到,企业应按制度规定暂估入账,具体为月底暂估,月初冲回。货到单未到的情况下,需借原材料暂估价值,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待发票账单到达后,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材料验收入库的原始凭证处理流程
对于入库的原材料,首先需要制作入库单和验收单。当原材料等实物需要入库时,除了入账的记账凭证,还应附上入库单作为原始凭证。特别是在“单货同到”的情况下,即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到达,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
暂估入账的情况
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若发票尚未收到,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暂估入库成本。暂估的方法可以依据合同协议价格、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等。以材料为例,当材料已到而发票账单未到,即“货到单未到”的情况,会计处理方式为:借原材料(暂估价值),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月底暂估,月初再冲回。
具体分录处理
月初,针对上月的暂估入账,需要进行冲回操作,具体分录为:借原材料(暂估价值)(红字冲销),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冲销)。待发票账单到达后,再进行正式入账,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
以上流程中,入库单、验收单和发票等是制作原始凭证的关键依据,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