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也称为中介服务合同,是居间人根据委托人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介绍的协议,委托人需支付约定报酬。2021年《民法典》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中介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提供中介服务并获取报酬的合同。
中介居间合同的含义
居间合同,亦称为中介服务合同。它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需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搭建桥梁,促成二者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在此过程中,委托人需按照事先的约定,向居间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此合同的核心在于,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关于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是充当媒介,为双方提供服务的角色。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居间人成功促成合同的签订,委托人便有义务支付约定的报酬。
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实施,同时《合同法》不再生效。在新的法律体系中,原先的“居间合同”概念被替换为“中介合同”。
一、关于居间合同的定义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基于委托人的信任和需求,为其提供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进行介绍。这种服务涉及到促成双方交易的达成,因此委托人需要向居间人支付相应的报酬。这种合同形式在商贸、房地产等领域尤为常见。
二、法律背景及变更
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合同法》中的居间合同概念在《民法典》中有所调整,被更名为中介合同。这一变更反映了法律对于该类合同性质的进一步界定和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名称有所变化,但合同的基本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未发生根本改变。当事人仍需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