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计提1%的党组织工作经费的会计分录及用途
一、计提时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表示企业为党组织活动预留的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党组织工作经费(反映企业计提但尚未支付的党组织活动经费)
二、支付时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党组织工作经费(支付之前计提的党组织活动经费)
贷:银行存款(表示企业实际支付的资金来源)
三、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用途
计提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党内学习与宣传:包括开展党内学习教育、会议、培训党员等。
2. 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创先争优、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
3. 表彰与奖励: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4. 党建工作日常管理:涉及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等内容。
5. 困难党员援助:对生活困难的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和补助。
6. 活动场所建设与维护:租赁、修缮和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
7. 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
四、经费来源规定
凡属党费使用范围的,先从留存党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从纳入管理费用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中支出,依据组通字[2017]38号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