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盘亏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首先,当固定资产盘亏时,应记录借方的待处置资产损溢和累计折旧,以及贷方的固定资产。这一步骤反映了资产减少和损失确认的过程。
其次,待处置资产损溢的具体原因经过核实并报经批准后,进行下一步处理。此时,应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并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这一分录反映了资产处置的决策和具体执行过程。
具体的会计分录格式如下:
1. 固定资产盘亏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 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以上分录准确地反映了政府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流程。在记录过程中,无需对原有信息进行删减或更改,保持了原文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通过合理的段落安排和小标题使用,使得内容更加清晰易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