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与领用工程物资会计分录处理
一、购入工程物资及进项税额处理
当企业购入用于固定资产建造的材料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工程物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这里的工程物资包括了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玻璃等,以及企业(如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如飞机的引擎等。这些物资是为了后续的加工建设所购入,属于非流动资产。
二、领用工程物资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领用这些工程物资用于在建工程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这意味着工程正在积极进行,所领用的物资逐渐转化为固定资产的一部分。
遵循上述分录格式,确保了企业在会计账务处理上既准确又规范。始终保持文章的每句话意思不变,同时合理采用段落和小标题,使得内容条理清晰、易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