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抵扣进项税分录是针对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后,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具体分录包括购入物资时的分录和从“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进项税额”的分录。购入物资时,借:在途材料/材料采购等(不含税价),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转入实际可抵扣进项税额时,借: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分录的写法
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并经过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这些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可以在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对于辅导期纳税人购入的物资,尤其是分批购入的材料,当取得发票并经过税务认证后,会计分录如下:
购入物资
借:在途材料/材料采购等(记录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发票上注明税款的100%入账)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暂存待抵扣的税额)
当这些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实际抵扣时,需要进行以下操作:
转入实际可抵扣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以上分录确保了准确记录并处理待抵扣的进项税额,确保了财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特别是针对辅导期纳税人购入的物资,这种处理方式能够清晰地反映出材料的购入、税款的支付以及税额的抵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