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转让印花税的问题,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印花税按照协议价格的万分之五征收。而对于上市公司,从2008年9月19日起,股权转让印花税政策调整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由出让方缴纳。受让方不再需要缴纳印花税。此外,没有明确的政策表明印花税会减半征收。
股权转让印花税征收情况
关于股权转让的印花税征收,具体分为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两种情况。
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是按照双方协议价格的万分之五来计征。每一笔股权转让交易,买卖双方都需要根据交易金额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对于上市公司,从2008年9月19日起,财政部根据国务院的批准,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的调整是将税率保持为1%,但改为单边征收。这意味着,在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中,只有出让方需要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则不再需要缴纳。
一、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印花税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印花税是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价格来计算。具体的税率是协议金额的万分之五。
二、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印花税
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政策自2008年9月19日起有所调整。在买卖、继承、赠予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时,只有出让方需要按照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这种调整简化了税收流程,也明确了纳税义务人的责任。
以上内容,详细描述了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在股权转让时印花税的征收情况,以及相关的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