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成本法会计分录涉及企业在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材料时的会计操作。包括购入材料时按实际成本计入“材料采购”科目,验收入库后按计划成本计入“原材料”,并处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发出材料时,需结转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整个过程中涉及的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公式也一并说明。
计划成本法会计分录操作如下:
一、购入材料时的会计分录
企业在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材料时,当购入材料时,需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记账。具体为:
借:材料采购(记录实际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记录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支付款项)
二、验收入库后的会计分录
材料验收入库后,按计划成本计入“原材料”科目,而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则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借:原材料(按计划成本记账)
借:材料成本差异(当实际成本超过计划成本时)
贷:材料采购(记录实际成本)
或
贷:材料成本差异(当实际成本低于计划成本时)
三、发出材料时的会计分录 - 节约成本差异结转
在发出材料时,若需要结转发出材料的节约成本差异,操作如下:
借:材料成本差异(计算节约差异)
贷: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记录节约差异对应的科目)
四、发出材料时的会计分录 - 超支成本差异结转
若发出材料时需结转超支成本差异,则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计算超支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为:
材料成本差异率 = (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 + 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 + 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 100%
以上会计分录操作,严格按照计划成本法的核算要求,确保了企业材料成本的准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