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是一种会计计量方法,它结合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这种制度对某些特殊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倾向,旨在简化操作手续、纳入更多核算事项、避免年终突击行为,并增加基层财务部门年终对账结账的时间弹性。此外,它符合国际会计改革趋势,有助于构建有效的政府会计核算与报告体系。这种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升会计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详解
所谓“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是一种结合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特点的会计计量方式。在这种制度下,计量原则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但在处理某些特定业务时,则更倾向于采用权责发生制。
实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操作相对简便
此制度结合了两种会计制度的优势,操作难度相对较小,手续得到简化。它能方便地将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重要债权债务变化事项纳入会计核算的范围,有效地避免了核算主体在年终出现的“突击花钱”和“人为结转下期”的行为。
二、提高核算准确性
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为基层财务部门提供了更大的时间弹性,在年终对账结账工作中,这有助于减少年终财务报表的差错率,进而提升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三、顺应国际趋势
在我国政府会计计量基础逐步从完全的收付实现制转向修正的收付实现制的过程中,这种转变也大体上符合国际会计改革的发展趋势。这对于今后构建一个有效沟通的政府会计核算与报告体系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此背景下,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不仅简化了操作手续,还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并顺应了国际会计改革的大潮,有助于推动我国政府会计的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