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指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的会计计量过程。包括取得时的成本计量,持有期间的股利或利息处理,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出售时的账务处理。企业需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关注其在持有期间和出售时的价值变动,通过会计分录进行记录与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计量详解
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是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进行的会计计量。具体过程如下:
一、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的计量
当企业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借: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扣除相关交易费用)。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持有期间的股利或利息处理
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
借:
应收股利(根据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与投资持股比例计算)。
应收利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处理
1. 当公允价值上升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利润表上单独列示)。
2. 当公允价值下降时,做相反分录。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的处理
当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价款扣除手续费)。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或贷:投资收益(差额)。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至投资收益。
以上内容严格遵循了原文的表述意图,没有删减任何信息,并保持原有的“借贷”分录格式。通过合理的段落划分和小标题的使用,文章更具结构化和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