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零税率申请的规定,包括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以及向境外提供的完全境外消费的服务等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单位和个人销售上述服务和无形资产,无需申请可直接申报享受零税率。具体服务范围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还有其他服务也适用零税率。
零税率申请的具体操作及相关规定
根据纳税服务规范3.0中的规定,关于零税率申请,存在不同的享受方式。部分项目无需申请,可以直接申报即可享受零税率,而部分则需备案后享受。
一、关于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 国际运输服务
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2. 航天运输服务。
3.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
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
具体涉及的业务活动,应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二、其他相关规定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了其他适用的服务,如转让技术等。这些规定基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申请零税率时,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与备案,确保所有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应留意各项服务的具体适用范围及条件,确保自身业务符合享受零税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