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返还应如何记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预算管家 2024-12-13 23:36 浏览次数:717

关于土地出让金返还的会计分录,根据政府补助利得进行确认。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税务部门认为应直接冲减土地成本,而非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返还的土地出让金或奖励款应冲减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土地出让金返还的会计分录处理

一、政府补助的会计科目的处理规定

对于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会计上通常的做法是:

1. 借记科目

银行存款:表示企业银行账户中收到的政府补助款项。

2. 贷记科目

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表示企业获得的非经常性收益。

二、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异

税法对于土地出让金返还款或奖励款的认定与财政部规定有所不同。税务部门认为这些款项应直接冲减土地成本,而不适用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这种差异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尤为明显。

三、土地增值税清算手册的规定

自2010年度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册》中明确指出,纳税人取得的返还土地出让金或与土地出让相关的奖励款,应冲减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这一规定在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会计分录示例(假设企业收到土地出让金返还100万元)

1. 银行存款增加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2. 冲减土地成本: (针对税务部门的认定)

借:XX土地成本科目 100万元 (具体科目根据实际业务确定)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与上一步合并处理)

或:作为政府补助处理(针对财政部的规定)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 100万元 (或贷记递延收益)

在处理会计分录时,企业需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决策,确保合规并准确反映经济业务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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