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记录购入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预算管家 2024-12-13 23:16 浏览次数:679

购入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包括多个步骤。初始取得时,需记录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投资收益和应交税费。后续计量时,需根据公允价值变动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到期计提利息、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也有相应的会计处理。整个过程涉及多个会计科目的借贷记录,以及税费的计算。

购入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处理

一、初始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1. 会计分录如下:

借: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应收股利(针对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针对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交易费用可抵扣增值税)

贷:其他货币资金等(支付的总价款)

二、后续计量

1. 当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当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三、现金股利或利息的宣告与收取

1. 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到期计提利息时:

借: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 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

贷: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

1. 出售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实际收到的售价净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投资收益(差额倒挤,损失记借方,收益记贷方)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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