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工百分比法会计分录包括登记合同成本、已结算合同价款、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确认收入和费用、合同预计损失以及工程完工的会计处理。具体为:登记合同成本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登记已结算价款时,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确认收入和费用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和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预计损失时,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存货跌价准备;工程完工时,通过存货跌价准备、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等科目进行结转。
完工百分比法会计分录处理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来进行会计分录处理是常见的做法。以下为具体的会计分录步骤:
1. 登记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款: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记录工程发生的直接成本)。
贷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成本支出,包括材料费用与人工费用)。
2. 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款:应收账款(表示公司应收的款项)。
贷款:工程结算(已完成的工程部分对应的结算金额)。
3. 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款:银行存款(表示实际收到的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款:应收账款(已结算但尚未收到的款项减少)。
4. 确认收入和费用:
借款:主营业务成本(记录与工程相关的成本)。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与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表示工程收入与利润)。
5. 确认合同预计损失:
当出现预计损失时,借款:资产减值损失。
为此准备相应的贷款:存货跌价准备(为可能的损失做准备)。
6. 工程完工时的处理:
借款:存货跌价准备(用于抵消之前的预计损失准备)。
贷款:主营业务成本(完成工程后的总成本)。
同时,借款:工程结算(记录工程最终结算金额)。
贷款: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及合同毛利(完成工程后的总成本与利润)。
以上分录严格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的原则进行,确保了工程项目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