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被退回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是,销售时记录银行存款等借项,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贷项;退回时,以借方红字记录银行存款等,贷方红字记录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同时对应结转成本。具体为借主营业务成本借方红字,贷库存商品等贷方红字。这就是针对销售商品被退回情况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
销售商品被退回的会计分录详解
销售商品时,会计分录如下:
销售阶段:
1. 借: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
2. 贷:主营业务收入
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同时,对应结转成本:
结转成本:
1. 借:主营业务成本
2. 贷:库存商品(或相关科目)
当销售商品被退回时,会计分录为:
销售商品退回:
1. 借: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红字(表示金额的减少)
2.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表示收入的减少)
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表示税费的减少)同时,对应调整成本:
调整成本:
1.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表示成本的增加,因为退回商品的成本需要被重新计入库存)
2. 贷:库存商品(或相关科目)红字(表示库存商品的增加,因为退回的商品重新计入库存)
以上分录确保了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反映了销售商品被退回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