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时,由于无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不能确认收入,因此不进行销售商品处理,不确认收入和税费。直接按成本结转,相关会计分录为借:在建工程—XX工程,贷:库存商品。
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的记账方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的情况,由于没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不产生销售行为,因此不能确认收入。对此类交易,会计上不应作销售商品处理,不确认相关收入和税费。那么,具体的记账方式是怎样的呢?
直接按成本结转的方式处理:
当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时,应直接按照其成本进行结转。具体的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XX工程
贷:库存商品
表示企业将自产产品的成本转入在建工程,同时减少库存商品的数量。由于这一过程不涉及销售收入和税费的确认,因此可以有效地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
这样的处理方式确保了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有助于企业做出更为合理的经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