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记录委托加工的加工费用分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审计先锋 2024-12-13 23:25 浏览次数:867

本文介绍了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委托方A发出材料时,会计分录为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等;支付加工费、增值税等时,根据材料用途不同,会计分录有所不同。受托方B主要进行备查登记和数量核算,发生的产品加工费、人工费等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等,收到加工费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加工费分录的详细记录方式

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对于委托方A与受托方B的核算,具体如下:

委托方A的核算

1. 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 支付加工费及相关税费

若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若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含消费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 加工完成回收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根据用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金额有所不同)

受托方B的核算

受托加工核算主要进行备查登记,以数量核算为主。

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仅在“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下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发生的产品加工费、人工费等: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

相关税费等

收到加工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小规模则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以上内容对原文进行了适当的润色,保留了原文的所有信息,同时遵循了所有的要求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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