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付上月的工资,上月的工资计提时记入“管理费用—工资”并贷计“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次月发放工资时,借计“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并支付到银行存款账户。同时,需要扣除个人社保和应交税费。申报月缴个税时,借方记录“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并从银行存款中支付。社保计提时分为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分别记入“管理费用—社保单位”和“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缴纳时从银行存款中支付。
本月付上月的工资的记账凭证处理如下:
上月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次月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同时,涉及其他应付款和税费的支付:
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申报月缴个税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社保计提: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标明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记录单位应支付的社保费用)
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记录单位支付部分)
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从工资中扣除的个人社保部分)
贷:银行存款(支付社保费用的银行账户)
保持文章每句话的意思不变,同时注重格式和细节要求。通过合理的分段和小标题,使文章更加清晰易读。特别注意到,文章的“借贷”分录格式保持不变,满足会计处理的规范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