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已付款但未收到发票,需暂估处理。暂估时,借库存商品—暂估,贷银行存款等。次月初冲减暂估分录,收到实际发票后按实际金额重新入账。实际操作中需注意暂估与冲减的会计处理。
付款未得发票后续补发票分录处理详解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已支付款项,但尚未收到对应发票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正确的处理方式显得尤为重要。
暂估处理
当企业已支付款项但未收到发票时,需要根据合同或协议进行暂估处理。此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XX商品——暂估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冲减与重新入账
接下来,待实际收到发票时,进行冲减之前的暂估分录,然后按照实际金额进行入账。具体步骤如下:
1. 下个月初,冲减上月的暂估分录:
借:库存商品——XX商品——暂估(红字)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红字)
2. 按照实际收到的发票金额进行入账:
借:库存商品——XX商品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或应付账款(若未支付完毕)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若涉及增值税)等科目。这样处理确保了账务的准确性,并符合会计原则的要求。企业需密切关注此类业务处理流程,确保财务操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