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材料暂估入库的原始凭证问题,一般是使用入库单和验收单等实物凭证,在入账时还需附上入库单。对于已验收入库但发票未到的购进商品,企业可暂估入账,使用原材料暂估价值和应付账款科目进行会计分录。月底暂估,月初冲回,待发票账单到达后再进行正式入账。
材料暂估入库的原始凭证使用说明
在企业的物料管理中,对于已入库但发票未到的材料,需要进行暂估处理。暂估入库的原始凭证主要是入库单。当材料或商品实际到达并完成验收后,即使发票尚未收到,也需要进行入库记录。
暂估入库的具体流程:
1. 入库单与验收单:当材料入库时,需填写入库单,并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入库单成为重要的原始凭证。
2. 暂估入账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但发票未到的商品,应估计其入库成本。估计的依据可以是合同协议价格、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等。以材料为例,当材料已到而发票账单未到时,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暂估价值),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 月初冲回处理:在下一月初,上月的暂估分录需要用红字冲回,即借:原材料(暂估价值)(红字冲销),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冲销)。
4. 正式入账处理:当发票账单到达后,再进行正式入账处理,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流程中的会计分录处理需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相关小提示:
在进行暂估处理时,确保估计的成本合理且依据充分。
暂估入账后,要及时关注发票的到达情况,以便及时进行冲回和正式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