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暂估入账的原始凭证主要包括入库单和验收单等,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若发票尚未收到,企业需暂估入账。暂估入账时,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暂估价值),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月底暂估,月初冲回,待发票账单到达后再进行正式入账。
材料暂估入账的原始凭证详解
关于材料暂估入账,其原始凭证主要包括入库单和验收单。当原材料等实物需入库时,这些单据作为重要的证据支持入账。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若发票尚未收到,企业应在月末根据一定标准暂估入库成本。
暂估入账的具体情况
一、材料已到,发票账单未到
这种情况俗称“货到单未到”。当材料已经到达,但相关的发票账单还未处理时,需要进行暂估入账。
会计分录处理:
暂估入账时:
借:原材料(暂估价值)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这种暂估入账通常在月底进行,月初再进行冲回。
月初冲回:
借:原材料(暂估价值)(红字冲销)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冲销)
二、发票账单到后的处理
当发票账单到达后,需要进行正式的入账处理。
会计分录处理: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
整个过程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规定进行,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入库单、验收单等原始凭证是这一处理过程的重要支撑文件,确保每一步操作都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