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的限制包括: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一定时间内不得转让,具体时间视公司上市情况而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的股份比例有限,且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也不能转让。此外,公司章程可对这些人员的股份转让作出其他限制。
股份转让的限制
一、关于发起人的股份转让限制
公司成立后,对于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存在以下限制:
1.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的一年内,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进行转让。
2. 若公司在公开发行股份前已有股份发行,那么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的一年内,这些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进行转让。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限制
对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需遵循以下规定:
1. 在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的一年内,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3.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同样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章程的额外规定
公司章程可以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转让本公司股份作出更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这样的规定确保了公司管理层在关键时期保持稳定的持股状态,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以上所述,均为对股份转让设定的限制,旨在维护公司的稳定性和保障其他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