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分为单项资产交换和多项资产交换两种情况。对于单项资产交换,根据换出或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分别计算换入资产成本和换出资产损益。对于涉及补价的单项资产交换,支付补价方和收到补价方的处理也有所不同。对于多项资产交换,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的,按照换出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分摊,确定换入资产成本和换出资产损益。全文详细阐述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方法和计量原则。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一、单项资产交换
在不涉及补价的情况下,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更为可靠,换入资产的成本等于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在终止确认时,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处理如下:
1. 若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2. 若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 若换出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按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并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结转其他业务成本,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为可靠,则处理方式与上述类似,但重点在于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涉及补价的单项资产交换
在涉及补价的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
1. 支付补价方: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时,除考虑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外,还需加上支付补价的公允价值。
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时,主要考虑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支付补价的差额。
2. 收到补价方:处理方式与支付补价方类似,只是涉及补价的部分有所调整。
三、多项资产交换
在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处理方式为:
1. 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根据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涉及补价的需调整)及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进行分摊。
2. 换出资产损益的确定:将各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上内容详细阐述了以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方法,涵盖了单项和多项资产交换的情况,确保在交换过程中准确计量资产成本及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