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账会计分录怎么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理财规划师 2024-12-13 03:47 浏览次数:490

本文介绍了材料款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方式。在货物到达但发票未到的情况下,若未付款则按协商价或合同价暂估入账,付款则先做预付账款处理,货到后再转入库存商品和应付账款暂估。若发票先到货物未到,则通过“在途物资”科目核算,等物资到货后再转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全文详细说明了不同情况下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

材料款暂估入账会计分录处理详解

在商贸交易中,经常遇到货物已到而发票尚未到达的情况,对于此类情况的会计处理,需按不同场景进行分录。

场景一:货到发票未到且未付款

按双方协商价或合同价,暂估材料款项。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

待发票到达后,整笔冲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场景二:货到发票未到但已付部分货款

在预付部分货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货物到达时,暂估入账,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

直至货物全部收到,发票到来后,进行冲账处理,并将预付账款与库存商品进行对转。

场景三:发票已到但货物未到

此种情况下,以“在途物资”进行核算。根据发票金额,会计分录为: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物资到达后,进行入库处理,分录为: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贷:在途物资

以上所述,详细描述了材料款暂估入账的会计分录处理过程。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务必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准则进行操作,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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