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工伤赔款的会计分录包括:收到社保赔款时,将银行存款增加,其他应付款-某员工工伤赔款相应增加;实际发放赔款时,将银行存款减少,其他应付款-某员工工伤赔款相应减少;给员工看病报销时,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增加,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相应减少;最后,收到赔偿款时,银行存款增加,管理费用-福利费(赔偿差额)相应增加,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相应减少。
确认社保局工伤赔款的会计分录如下:
一、收到社保赔款时的会计分录:
1. 当企业收到社保局支付的工伤赔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员工工伤赔款
二、实际发放赔款时的会计分录:
2. 当企业将该笔赔款实际发放给员工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员工工伤赔款
贷:银行存款
三、员工看病票据处理及收到赔偿款的会计分录:
3. 当员工看病并产生相关票据,企业为其报销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当企业提交票据给社保局并收到赔偿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赔偿差额)
贷: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
通过以上会计分录,企业能够清晰、准确地记录工伤赔款的相关账务,确保财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