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过转账方式进行的捐赠,在会计分录上,经费支出作为借方,银行存款作为贷方。企业收到捐赠后,将银行存款作为借方,营业外收入作为贷方。营业外收入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纯收入,与营业收入要严格区分。除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主营及附属业务外的所有收入均为营业外收入。
政府转账捐赠的会计处理
政府通过转账方式进行的捐赠,在会计分录上应准确记录。具体操作如下:
政府转账捐赠分录
1. 政府支出方面: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
描述:政府进行转账捐赠,以经费支出的形式体现,同时银行存款减少。
2. 企业收到捐赠: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描述:企业收到政府的转账捐赠,体现为银行存款的增加,同时产生营业外收入。
关于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这类收入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产生的,无需企业付出代价,因此是一种纯收入。在会计核算上,应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
具体来讲,除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主营业务及附属其他业务以外的所有收入,均视为营业外收入。为了更清晰地呈现这一内容,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除企业日常经营主要业务之外的其他额外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