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此外,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对固定资产进行价值损耗的计提。
固定资产折旧与范围详解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固定资产是企业持有并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这些资产为企业持续生产、提供服务或支持日常运营活动提供了基础。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进一步明确了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这些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固定资产折旧主要涉及那些因长期使用或自然磨损而逐渐丧失其使用价值的资产。企业需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以反映其真实价值。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如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纳入固定资产的范围。
固定资产折旧的意义
固定资产折旧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因使用而逐渐丧失价值的过程。通过合理的折旧计提,企业可以更加真实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也为企业的决策提供了更为准确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