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材料暂估入库,需要入库单、验收单等原始凭证。对于已验收入库但发票未到的商品,企业应按估计成本暂估入账,如合同协议价格等。暂估材料入库的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暂估价值),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月底暂估,月初冲回,待发票到账后再做相应处理。
材料暂估入库后的原始凭证及相关流程
材料暂估入库后,主要的原始凭证包括:入库单、验收单及相关的实物如原材料等。当进行入账处理时,除了记账凭证,还应附上入库单作为重要依据。
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若发票尚未收到,企业需进行暂估入账处理。暂估入账的依据可以是合同协议价格、近期同类或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以及同类商品在相同流通环节的市场价格等。以材料为例,当材料已到而发票账单未到时,会计分录为:
暂估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暂估价值)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这种暂估处理通常在月底进行,并在月初进行冲回。
月初冲回处理:
借:原材料(暂估价值)(红字冲销)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冲销)
待发票账单到达后,再进行正式的入账处理。
正式入账处理: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
整个流程中,企业必须确保所有的原始凭证齐全、准确,以确保账务处理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