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电算化会计凭证需要打印,但也可以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管。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单位如符合相关要求,可以以电子形式归档保管会计资料。但对于一些电子信息保存条件受限的单位,打印出来更为保险。实施新管理办法应从完整会计年度年初开始,以保证会计档案保管形式的一致性。
财务电算化会计凭证的打印与电子档案管理
财务电算化时代,会计凭证的存储与保管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纸质凭证逐渐被电子化的形式所取代。然而,为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电子会计档案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规定
单位在新《管理办法》施行前,如已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会计核算和档案管理,并且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的要求,所形成的电子会计档案若符合新《管理办法》的归档条件,可以仅以电子形式进行归档保管。
二、关于电子与纸质凭证的保管
对于仅以电子形式保存的会计档案,单位一般应自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年初开始执行,以确保年度会计档案保管形式的一致性。但是,考虑到部分单位电子信息保存条件的限制,打印出来更为稳妥。
具体规定细节
1. 2014年以前形成的会计资料需按照原《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归档保管。
2. 各单位应遵循新《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对于是否打印会计凭证,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电子信息保存条件来决定。
虽然电子会计档案已被纳入会计档案范围,但在实际执行中,各单位仍需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是否打印会计凭证,以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